全校各单位:
依据《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5]32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2年、2013年所立在研项目(见附件1)。
2.201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3.2014年立项项目不参加本次结题。
二、结题方式
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3)中的结题成果要求,结合课题完成情况酌情确定申请结题项目级别(重点、一般、指导),并按照申请结题项目级别组织结题材料。申请结题的项目由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予以确定等级和进行结题验收,各课题组务必要认真对照结题标准确定申报结题级别并准备结题材料。
三、结题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重点项目
(1)拟申请重点项目的课题组需单独提交纸质的结题材料,由各学校统一收取、审核、上报至省教育厅进行统一验收。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见附件4)、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5)。
(2) 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份(见附件6)。
2.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
(1)结题验收由学校审核、验收,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上结题验收。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验收书限填写五位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
(3)项目研究报告;
(4)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份;
(6)以上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提交材料目录清单贴于档案袋外;
(二)网络申报
申报结题的所有项目需在6月12日之前登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201.135/)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微软word2003-2007文档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25M)。
(三)项目变更
1.所有省级教改项目如需人员调整必须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见附件7),并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厅进行审批。
2.所有省级教改项目如需延期必须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见附件8),并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教育厅进行审批。
四、时间安排
5月19日-5月31日 各单位准备结题材料;
6月1日-6月2日 项目主持人提交纸质结题材料送至主楼C座304室,项目验收书及结题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教务办公网邮件传送至徐苗苗〈ID:xumiaomiao〉处;
6月3日-6月5日 学校审核结题材料;
6月8日-6月12日 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相关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
五、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应使用申请省级教改项目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上报,如系统登录出现问题(包括密码忘记、用户名重复等)请尽快汇总到教务处徐苗苗处(联系电话86608480),由学校统一上报进行更改。
2.按照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变更项目组成员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因此,拟明年结题且需要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项目本次应提交变更申请。今年结题且需要变更人员的,由学校随结题材料一并提交变更申请。
3.请项目组负责人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结题,在网络填报项目成果时请务必保证项目组成员均有省教育厅认可的成果。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